房委會須28日內計算賠償天頌苑業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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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8-27 19:35

By: 無綫新聞

天水圍天頌苑有業主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要求房委會攤分空置單位的管理費,早前獲判勝訴。土地審裁處再開庭,限房委會廿八日內計算金額。

天頌苑兩座大廈因短樁,一度空置十年。業主不滿房委會為兩座大廈進行復修及加固工程期間,沒有繳交管理費,變相由屋苑其餘六千多個住戶攤分全部管理費,估計涉及七千多萬元。

其中一名居民莫炎熙入稟土地審裁處追討獲判勝訴。法庭原定今天裁定,房委會需支付的金額,但房委會一方擔心,屋苑其他業主對賠償金額有爭議。裁判官於是要求房委會廿八日內計算出一個全部業主同意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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