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朗八鄉橫台山,一名青年涉嫌夥同朋友謀殺父親及斬傷母親的案件,兩名被告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案發時18歲的首被告霍立賢及比他年長一歲的朋友,次被告陳明天,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審。案中遇襲、首被告的母親並沒有到庭。
七人組成的陪審團經過四個多小時商議,一致裁定,首被告霍立賢謀殺父親及企圖謀殺母親罪名成立。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企圖謀殺罪則判監禁20年。同期執行。
同案另一名被告陳明天早前已承認一項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兩人聞判時表現冷靜。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曾要求,判刑前提取首被告的精神報告,但法官拒絕,指陪審團是一致裁定罪成,反映陪審團不相信他有精神問題。法官又指,被告用力按母親在地上,企圖用刀刺她,明顯想置對方於死地,母親能夠生存,已經很幸運。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就指,次被告人際關係較差,完全被首被告利用。首被告自稱是「日本武士刀高手」,令他崇拜對方。而事發時首被告曾經說,若次被告不協助他就自殺,次被告才答應。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次被告陳明天承認謀殺罪,知道他有悔意,但謀殺罪成,需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不能酌情減刑。
事發在去年3月,首被告與次被告在八鄉橫台山一個單位趁首被告的父母睡覺時,用刀襲擊他們,父親不治,母親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