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將表決關於香港普選框架的決議案。有港區人大代表說,有關的決定框架,不是單單涉及2017年的特首普選。
人大常委會最後一日會議,分組審議各項草案,包括關於香港普選框架的決議案,同意提交下午的全體會議表決。消息指,會規定行政長官普選,要得到過半數提委支持才可成為候選人,候選人數目最多二至三人。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指,決議案沒有明顯改動,他又形容下午的常委會決定,是歷史時刻:「今次提的不是說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而是說行政長官的普選,以及2016年立法會普選。(有沒有常委提出若2017政改方案通過不了怎處理?)其實有關的決議內,我相信都會涉及到,是很清楚地涉及。」
全國人大常委會星期二的議程,列明審議香港特首提交關於2017行政長官,和2016立法會選舉辦法的報告。但到星期三的委員長會議提出的草案名稱,只是關於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立法會選舉辦法,沒有再提2017的年份。
決定的另一個焦點,是提委會組成方式,是「參照」還是「按照」現行選委會的產生辦法。港區人大馬逢國指,之前幾年是討論階段用「參照」這個字眼,現在到了決定的時候,要寫得較為實在,但相信香港仍有討論空間,「『按照』也好『參照』也好,其實都要具體落實,這不是最關鍵的問題,關鍵是要怎樣做最重要。包括提委會的落實的具體內容時,如何組成,而提委產生辦法,如何分配名額,我相信這些仍然可以討論的。」
有港區人大透露,人大常委會會公布兩份文件,除了會公布就香港政改的決定,也會公布背後就決定的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