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立法會外推跌警員拒捕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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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9-02 20:14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六月在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時,在立法會外示威,因抗拒警務人員正當執行職務,被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三十歲被告陳寧,被控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外示威期間,推跌一名警員後拒捕,他早前承認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指是一時衝動犯案。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被告有悔意,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但提醒被告,法庭尊重任何人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亦應尊重法律及執行職務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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