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500噸問題豬油品流港 命令14日內回收

Local

publish: 2014-09-14 02:30

By: 無綫新聞

食物安全中心確定有五百多噸台灣「強冠」懷疑有問題豬油或豬油製品在本港出售,當局已經發出命令,要求三百多間分銷商及零售商十四日內回收產品。

台灣「強冠」劣質豬油有多少製品流入本港?食物安全中心首次公布數量,六間買入「強冠」豬油或豬油製品的進口商,供應給分銷或零售商,涉及五百多噸產品。食安中心引用食物安全條例中午發出命令,零售商或食肆須在十四天內回收用「強冠」豬油生產的食品,交回分銷商;分銷商再交回進口商,進口商要按規定銷毀食品。

估計五百多噸產品中現時已有十分一被封存,命令同時禁止今年三月一日或以後、由台灣「強冠」生產的豬油或豬油製品入口香港,使用「強冠」豬油製成的食物亦禁止供應本港。食環署表示,有合理理由相信進食有關食品會構成健康風險,命令主要是減少對公眾衛生造成危險的可能性。

食安中心強調,由六間進口商供貨的三百多間分銷商或零售商,未必每間都有使用「強冠」的豬油,亦可能有其他零售商不在名單之內。署理食物安全專員何玉賢解釋:「到零售的層面,某程度要靠零售商。到底收到的豬油產品,甚麼食物用了,主要是零售商及生產商才知道,但他們如果刻意隱瞞或欺騙我們,就要負上刑責。」

根據食物安全條例,任何人違反命令,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More News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