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許仕仁表示,他仍任公務員時已有向新地附屬財務公司借錢,但認為自己有還款和付利息,沒有必要向當局申報。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繼續在高等法院聆訊作供。他憶述98年金融風暴,聯同時任財政司司長曾蔭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擊退國際炒家後,許仕仁稱當時覺得已做了三十年公務員,回歸後公務員「很難做」,政策要考慮政治因素,想轉戰商界。
他最後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又透露01年初,前特首董建華兩度邀請他出任財政司司長,接替曾蔭權,但他因強積金剛剛起步而婉拒。
許仕仁承認,當時已向新鴻基附屬的忠誠財務借兩筆無抵押貸款共240萬。他認為按規定毋須申報合法借貸,亦不覺有義務為新地服務。
積金局任期未屆滿,他決定於55歲轉戰商界,開始與好友郭炳江洽談出任新地顧問。
許仕仁指合約遲遲未能落實,因為郭炳湘的反對,郭炳江說爭取解決問題,要求他等待。他同期亦婉拒李澤楷,以年薪逾千萬邀請他出任電盈行政總裁,亦拒絕出任煤氣公司顧問。
仍做積金局期間,他獲免租入住禮頓山,他認為與他投票支持積金局續租國金,沒有任何利益衝突,因為新地顧問未必成事,毋須避嫌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