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按規定毋須申報合法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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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9-17 03:43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許仕仁表示,他仍任公務員時,已有向新地附屬財務公司借錢,認為自己有還款和付利息,沒有必要向當局申報。

許仕仁以及新地多名管理層繼續到高等法院聆訊。繼續由許仕仁作供,交代他2000年離開政府的想法。他憶述98年金融風暴,任職財經事務局長,與時任財政司司長曾蔭權,以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聯手「打大鱷」擊退國際炒家,之後考慮到商界發展。

許仕仁稱,當時覺得已做了三十年公務員,回歸後公務員「十分難做」,政策經常要考慮政治因素。期後他脫離公務員體系,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他又透露01年初,前特首董建華曾兩度邀請他出任財政司司長,接替曾蔭權。但因為強積金剛剛起步而婉拒。

許仕仁承認,任職公務員及積金局時,已向新鴻基附屬的忠誠財務借兩筆無抵押貸款共240萬交稅。他認為按規定毋須申報合法借貸,亦不覺自己有義務為新地服務。

他又決定到55歲要轉戰商界,開始與與郭氏兄弟洽談出任新地顧問。不過許仕仁指,合約遲遲不落實,因為郭炳湘的反對,郭炳江說爭取解決問題,要求他等待。許仕仁指同期李澤楷亦邀請他出任電盈行政總裁,煤氣公司亦有意聘任顧問,他認為工作機會不成問題,決定辭任積金局。

同期他同太太要交還公務員宿舍,於2003年3月搬入禮頓山。許仕仁承認這段期間一直獲免租,因為待顧問合約談妥,租金始終會計算。又認為獲免租同他投票贊成積金局續租新地有份的國金一期不存在利益衝突,他亦沒有理由反對其他董事局成員也支持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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