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續會,就政府和警方處理市民集會的手法,進行休會辯論。泛民議員認為,集會召集人未能在四十八小時內保釋,並不合理。有建制派議員就批評,部分「佔中」示威者目無法紀。
工黨議員何秀蘭表示:「一個十七歲的中學生,和岑敖暉、周永康,這些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竟然被扣押的時間,與殺人放火強姦的嚴重罪犯是等同,結果是有律師為他們申請人身保護令,而法官亦立即批出。幸好我們香港現在仍有獨立司法,但如果沒有,警隊這個決定,不准保釋的決定,其實是非常不合理。」
民建聯議員葉國謙說:「難道只要頭上頂著,公民抗命這個民主光環,便甚麼都可以做,便可以視法律於無物?佔中」示威者經常將『自己香港自己救』口號,掛在口邊。但現在的香港情況,是甚麼情況呢?是成為『自己香港自己毀』,是毀滅的毀。佔領行動遍地開花,就變成『遍地開片(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