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頒下書面判詞,解釋星期一批出兩個禁制令的原因。
判詞指,集會人士阻塞金鐘中信大廈的走火通道及汽車主要出入口,對大廈使用者構成危險。而在旺角的佔領者阻礙九龍區交通要道,加上港島區有道路受阻,令市民及遊客不想乘搭的士,對司機收入有潛在損害。巴士公司亦面對同情況。
法官認為,行動持續那麼久,又達到目前的規模,影響人數太多,認為佔領運動有演變成公民動亂的風險。又認為無論佔領人士自覺事件有多崇高,示威屬於公民抗命,都不能妨礙法庭批出禁制令,如果佔領人士對禁制令不滿,應向法庭提出反對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