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復會,有議員分別動議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佔中」事件,以及警方的處理手法。兩個議案正合併辯論,但會分開點票。
黃毓民表示:「旺角警員任由暴徒衝入佔領區襲擊佔領人士,沒有即時制止暴行。事後更有傷者在廣華醫院,被警察以涉嫌公眾打鬥罪拘捕,移送旺角警署。當晚警察的執法行動,對反佔領人士寬容,對佔領人士嚴苛,顯然是雙重標準。警察投訴課是自己人查自己人,監警會屬於「無牙老虎」,一般市民根本沒有渠道阻止及制衡警察濫權。」
經民聯梁君彥表示:「佔領行動的參加者長期違法,佔據多個地區的主要道路,造成嚴重交通擠塞,擾亂市民大眾的日常生活,亦令很多商戶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由於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立法會有必要進行全面調查,包括事件的成因、組織計劃及資金來源以及政府的處理手法等。」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指,由於部分案件很快會進入司法程序,而且牽涉刑事罪行,立法會設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警方對十月三日事件的處理,會影響日後案件的司法審訊,因此當局不贊成有關設立專責委員會的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