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絕旺角禁制令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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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1-12 23:04

By: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第47天,金鐘及旺角等地繼續有市民佔據馬路。

高等法院拒絕佔領人士就旺角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申請,亦拒絕批准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佔領人士一方計劃上訴;申請禁制令一方的代表律師指,希望最遲明日可以在禁制令上蓋章,正式生效。

答辯人霍偉邦一方向法庭提出兩項要求,包括申請上訴許可以及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代表答辯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既然禁令被指涉及公眾安全和秩序,就不應該由私人訴訟的方式處理,亦無案例可援。

至於要求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是因為禁令讓警方有權拘捕阻止執行禁令的人,影響人身自由,必須讓公眾知悉如何才算是違反禁令,但目前看不到禁令如何派遞給有關人士。

不過,原審法官區慶祥指,有關的論據沒有爭辯空間,理由他已在之前的判辭說過,因此拒絕全部兩項要求,佔領人士一方計劃直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而申請禁制令一方的代表律師鄺家賢指,希望最遲明日可以在禁制令上蓋章,正式生效﹕「他們(被告)亦可能繼續上訴,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沒有東西可以阻止他們這樣做,但無論如何,我相信不論是我的當事人,還是香港整體市民,都很希望馬路盡快開通。如果他們要退場或收拾個人物品,其實一定有足夠時間,這不是清場,只是移除障礙物。第二,最理想的時間,工作程序是執達吏及警方可能的工作安排,我們不能評論。」她又表示,今次依賴執達吏協助清除障礙物,不會聘請人執法。據她理解,在禁制令的範圍內,即使是站在馬路上,對交通造成障礙的人都算違反禁制令。

法院在上月批出臨時禁制令後,原告人曾到旺角現場清理障礙物,但不成功。到日前法院頒令延長臨時禁制令加入新指引,指如果清理受阻可要求警方協助,而警方如有合理懷疑有人藐視法庭,可以拘捕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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