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待釐清執行細節 法官最快或明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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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1-13 06:52

By: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召開聆訊,就旺角和金鐘部分佔領地區頒發的臨時禁制令進一步釐清執行細節,包括禁制令生效後被捕人士的法律程序。法官需要時間修改臨時禁制令內容,最快或明天為臨時禁制令蓋章。

仍然要等高等法院法官蓋章落實,臨時禁制令的字眼才生效。法官新增指令,授權執達吏執行命令時受阻,可要求警方協助,警方就以涉嫌「藐視法庭」拘捕,但執法細節如何?例如被捕人可否申請保釋?是否有權找律師?如被捕人不自願上法庭,警方以哪條例拘留或押解上法庭?

禁制令申請人向高院尋求指,因為涉警方執法,律政司派副刑事檢控專員黃惠沖陳詞。黃惠沖在庭上表示,律政司不打算起訴涉嫌「藐視法庭」的佔領人士,會盡快將被捕人直接帶到高等法院,由法官處理,期間被捕人可能需要短暫拘留在警署。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問,如果有大批人被拘捕,會怎樣做?如被捕人同時犯了其他刑事罪,律政司打算如何處理?黃惠沖表示,律政司會另行檢控干犯其他罪行的人,但會讓高等法院優先處理「藐視法庭」控罪。

代表金鐘中信大廈業主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被捕人如果不自願到高等法院,警方可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再將他押解。

庭上提到佔領人阻礙清除障礙物時,有機會拒捕或襲擊他人。代表佔領人霍偉邦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質疑,被捕人在同一事件要負上雙重刑責,又指今次法庭命令混淆民事和刑事法律概念,後果可以危險,促請法庭謹慎處理。法官區慶祥最後未有即時決定,會將禁制令字眼修改至更切實可行。

申請禁制令的代表律師表示,即使法庭已為禁制令蓋章,都不可以即時生效,他們尚要把有關禁制令刊登報章才算是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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