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被捕者負傷疑涉毆打故拘佔中糾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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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1-13 07:10

By: 無綫新聞

金鐘佔領區昨天有人向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擲物引起衝突,警方拘捕五名男子,包括兩名佔領區糾察。協助二人的立法會議員認為,他們是使用合適武力;警方回應指市民拘捕疑犯時如使用過分武力,可能要承擔法律後果。

被捕的佔領區糾察郭紹傑及柯耀林,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兩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星期三有人在金鐘佔領區,涉嫌將動物內臟擲向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引起衝突。涉嫌擲物男子被制服,他的手腳曾被索帶綑綁,郭紹傑及柯耀林表示只想阻止肇事者離開。

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二人是使用合理武力:「市民根據香港法例,市民是有權用合理武力逮捕有關人士再交予警方,這些很清楚,在普通法有此權利。」工黨議員李卓人則說:「膠帶是市民提供是為制服施襲者,其實膠帶是最好方法,令他們(施襲者)平靜。」前立法局議員黃偉賢就展示傷勢,指衝突時被人推倒,後腦及手受傷。

黎智英指不會受事件影響,他批評警方的做法:「有人偷襲,他(糾察)當然擋著你,糾察當然要拉這幾個人。」民陣就遊行到警察總部,抗議警方拘捕兩名糾察。

消息表示,三名涉嫌向黎智英施襲而被捕的人,被捕後聲稱被毆打及受傷,警方調查後認為他們確有受傷流血,懷疑雙方有互相毆打,因此拘捕另外兩人。

警方晚上回應表示,市民若目擊任何人干犯罪行應立即通知警方,但若市民有需要立即制止犯罪行為、甚至制服涉嫌人士,須衡量環境及自己的能力。市民只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及相稱的武力,但沒有搜身的權力。市民在拘捕疑犯後應立即知會警方,將疑犯交予警務人員。

警方提醒市民,拘捕疑犯時如果使用過份武力,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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