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指佔領者無權佔領道路應遵守命令

Local

publish: 2014-11-14 23:30

By: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第49天。金鐘及旺角等地繼續有市民佔據馬路。

高院上訴庭拒絕旺角佔領人士就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申請。

的士及小巴業界星期一獲高等法院延續旺角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有佔領人士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頒布判詞拒絕給予上訴許可,也不批准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的申請。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和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在判詞表示,相關佔領人士根本無權佔領及阻礙道路,所有人應遵守法庭命令,不守法是個人選擇,而不能夠以法令錯誤頒布,作為抗辯理由。

如果上訴庭批准上訴許可,會令的士及小巴團體持續蒙受更大損失。完全阻塞道路後,令他們收入大減是常識。法庭堅決認為無上訴成功的空間。上訴庭又認為,原審法官延長臨時禁制令決定正確。看不到任何理據干預或改變原訟庭的決定。

上訴許可申請人表示失望:「受到有人覺得自己的錢受影響,而可以申請一個私人、民事禁制令禁制,這個問題未好好處理及解決。最失望是香港政府,香港政府不願意面對,已經差不多五十天,有一群香港人有強烈意見,她不去處理,她不去關心,不去解決。」

代表小巴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律師,會按程序在報章刊登通告和到佔領區張貼公布:「我們的禁制令字眼,除了清除障礙物,字眼上亦列明,任何人士不得留在路段,阻礙車輛行駛,因此如果人站在路段上,令馬路不能讓當事人行駛,其實都是違反禁制令。實際每一步如何做,當然我作為律師,我當事人都是普通市民,整件事都要同執達吏和警方溝通。」

至於中信大廈申請人早前獲法庭延長臨時禁制令後,今日在報章刊登通告,公布禁制令內容。相關人士將可以要求執達吏協助清除障礙物,而執達吏亦可以要求警方協助。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