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禁制令上訴許可申請明有書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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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1-20 05:44

By: 無綫新聞

旺角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再有答辯人提出上訴許可申請,高等法院上訴庭押後至明天下午頒書面裁決,申請禁制令的團體這兩天都不會清除路障。

參與旺角佔領行動的吳定邦就潮聯公共小巴有限公司的臨時禁制令,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在庭上表示,小巴公司未能證明有巨款損失,即使有也只是間接損失。

至於法庭早前頒布的指令,容許警方拘捕妨礙執達吏清除路障的人,並盡快帶到高院。但戴啟思提出《警隊條例》訂明被捕人士須在四十八小時帶到裁判法院,質疑法庭早前的指令或與《警隊條例》有牴觸。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此問題應由律政司及警方考慮,由答辯一方提出,感到奇怪。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就指出,警方拘捕前會事先警告,不遵守警告的人才會被捕,被捕人士到法庭時仍可辯解。上訴庭押後至周五下午頒布書面裁決。

代表小巴公司的律師陳曼琪表示,暫時不會執行禁制令:「在種種情況下,必須跟執達吏及警方好好溝通、協調,所以這一兩天我們會做這些。」

早前上訴庭也曾審理另一旺角佔領人士霍偉邦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制令的申請,但經審訊後有關申請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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