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據報未必即時拘捕佔中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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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2-02 21:04

By: 無綫新聞

「佔中」三名發起人下午會到警署自首。消息指警方未必會即時拘捕他們。

「佔中」三名發起人自首,承認觸犯《公安條例》第17A第三款,有關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

消息指,警方已安排人員先替三人及其他一同自首人士登記個人資料,未必即時錄取口供,之後再逐一通知他們到警署錄取詳細口供,然後將個案呈交律政司,研究除了他們承認的罪行外,是否牽涉其他罪行。

連日來都有到金鐘佔領區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表明不會去自首,「我贊成他們這樣做,覺得他們這樣做很理智,他們呼籲各位留守的人考慮撤出,我覺得這也是很好的呼籲,我自己不去自首的原因是,我覺得應留守到大台,即是學生一起退的時候一起退,如果來拘捕、清場,就被拘捕,承受法律責任。」黎智英說。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希望三名佔中發起人自首,令其他佔領人士考慮撤離。梁愛詩表示:「『三子』自首即表示佔領運動已到某個階段,我覺得所有佔中人士都要認真考慮是否值得繼續下去,特別是考慮到對市民的損害,最低限度是他們承認應該按照法律辦事。」

曾出任律政司司長的梁愛詩又指,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後,會有足夠機會讓相關人士辯護,法院亦會有足夠機會讓答辯人申訴或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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