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下午約一時半表示,會預留約半小時,讓在佔領區內的人士離開,但之後都會追究這些人的法律責任。之後就會移除行人路和馬路上的障礙物,如果有人反抗、挑釁,不排除使用武力。
高級警司郭柏聰表示:「在行動區內的人士如要離開,必須聽從警方的指示,出示身份證,紀錄他們的個人資料,以作為日後追究他們每一位的法律責任,警方會移除有關路段,包括馬路上和行人路上造成的障礙物。任何人如果拒絕離開馬路或離開行人路,警方會採取驅趕的行動和拘捕的行動。過程中如有任何人作出反抗、挑釁,向警方使出武力,警方是別無選擇的話,可能使出最低相稱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