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涉貪案 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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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2-12 01:46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被告即使是說謊,但不代表他們有罪,陪審團要考慮說謊背後的理由。

法官麥機智,讀出第二被告郭炳江和兩位品格證人,以及第四被告陳鉅源出庭作供的重點後,進一步引導陪審團。第四被告陳鉅源曾提出,關雄生在07年底付予許仕仁的「賄款」,實際上是挪用他交予關雄生,用作投資解酒藥的1200萬元資金。

法官指,被告自己是毋須證明他所講的是完全真確,若陪審團因為陳鉅源的講法,而對控方的指控有懷疑,就要判被告無罪。

法官又指,控方曾指許仕仁在錄口供時向廉署說謊,又指關雄生自己寫下筆記,想掩飾支付予許仕仁的錢是賄款。陪審團須考慮被告是否真的有說謊,即使他們說謊,亦不等於他們有罪,說謊原因可能出於緊張、混亂,要保護其他人,或隱瞞一些不光彩的行為。

陪審團一定要肯定他們說謊,不是出於清白的理由,才可採納為指控被告的證據。陪審團亦要留意,案中部分指控是超過十年前發生,要理解證人已記憶模糊,無法完全清晰解釋當年的事。

法官會在周一完成引導陪審團,之後陪審團會退庭商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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