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判囚五年罰款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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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2-22 19:38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貪賄案,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判囚五年。

法官麥機智指,郭炳江干犯的罪行是同類案件中極度嚴重的例子,被告以迂迴的方法,將賄款交予政府第二把交椅,花費廉署多年的調查。雖然公眾及政府對許仕仁高度信任,但控罪是指眾人串謀,令許仕仁有不當作為,將政府資料告訴新地,優待他們。

對於郭炳江被控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即向許仕仁提供850萬元利益,以六年為量刑起點,而法官被郭炳江關注弱勢社群,持續為善感動,指郭炳江為人真誠,扣減一年刑期。判入獄五年,另外罰款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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