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掌摑11歲男童被判守行為兩年

Court

publish: 2015-01-15 00:10

By: 無綫新聞

中年漢掌摑男童三巴被控普通襲擊罪,獲准以二千元簽保守行為兩年。

四十八歲被告因被一名11歲男童用電筒照射其單位遂上門「緝兇」,被指去年11月1日在深水海麗苑一單位外掌摑該童三巴,涉嫌襲擊。裁判官判以二千元簽保守行為兩年,另罰被告五百元堂費及向男童賠償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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