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機構創辦人普通襲擊罪成 高院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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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2-04 23:09

By: 無綫新聞

慈善機構創辦人李鸝就早前被判普通襲擊罪成,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定罪,獲判上訴得直,法官稍後才以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協助聽障人士就業的慈善機構「龍耳」創辦人、三十四歲的李鸝被指於去年五月在其任職的社企工作時,以硬皮文件夾襲擊聽障女下屬,導致對方手臂受傷,被裁判法院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罰款1000元。

李鸝指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不合理,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亦同意其定罪不穩妥,即時判她上訴得直,稍後才以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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