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3被告准保釋 交旅遊證件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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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2-06 00:33

By: 無綫新聞

2012年一名女子在DR醫學美容集團接受靜脈輸液注射後,出現敗血性休克,其後死亡,警方落案起訴三人誤殺。

三名被告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包括首被告DR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次被告是負責注射的醫生麥允齡,第三被告是負責處理死者血液的實驗室人員陳冠忠。三人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三人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事件中死者陳宛琳。

各人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一日,等候進一步法律意見。三名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要交出旅遊證件。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早上分別在九龍城和馬鞍山及尖沙咀上門拘捕三人。

2012年,四名女子在DR美容集團接受靜脈輸液療程後,細菌入血,其中一人其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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