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兩星期就過年,一些市民會去旅行,現時報旅行團時,旅遊業議會都會因應不同地方建議給多少小費。領隊現時收取小費的做法,日後可能違反競爭法,因為劃一收費,可能會構成「合謀定價」的問題。
旅遊業議會計劃年中取消收費指引,給旅行社自行決定如何收,旅客報團時可能要向旅行社一併繳交領隊服務費。
競爭法最快下半年實施。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提到現時市民報旅行團時,旅遊業議會建議要付的領隊服務費金額,可能涉及旅行社之間合謀定價,日後有機會違法。旅遊業議會暑假前會取消收費建議指引。日後小費收多少,是否繼續在旅程完結前才收,抑或在報團時就收,由旅行社自行決定。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釐訂收費方式、銀碼,因為公平競爭法出台後,議會不恰當再有任何規定,要由旅行社自行和旅客釐訂界線。」
有市民認為小費不應該硬性規定,亦最好在結束旅程時才收:「如果服務得好,再給多一些。」有市民說:「未收(小費)他態度會好些,如果收了,很多的態度,反正都收了錢就沒對你那麼好。」
外遊領隊每月底薪平均約二千至三千元,其餘收入靠出團,按人頭收取服務費,再和公司分帳。旅行社東主協會指,由於小費收入不穩定,旅行社可能要提高領隊薪水,但未必會在報團時就收小費。香港旅行社東主協會主席林少麟說:「(領隊)譬如底薪會提高,或者給最基本的保障,譬如收到或收不到小費都好,可能每個月都有最基本的保障,(是否之前收小費)都是每間公司,考慮他的形象或考慮運作,我想大部分的旅行社不會這麼做。」
旅遊業議會在農曆新年後將約見不同工會,了解前線領隊對取消建議服務費的意見。
我們問過幾間旅行社日後如何收取小費,大部分指,顧客傾向在行程尾聲才給,又認為應有主導權按領隊表現,決定給多少小費。旅行社說日後會按實際情況向顧客建議合理的小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