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僱主羅允彤涉虐Erwiana等三名印傭案今在區域法院作裁決。
法官胡雅文裁定被告涉虐Erwiana的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成。
控罪一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成(拳打斷門牙事件)
控罪二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脫,但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拳打鼻子事件)
控罪三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硬物打頭事件)
控罪四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吸塵機塞咀事件)
控罪五普通襲擊罪成(浴室淋水吹風事件)
控罪六刑事恐嚇罪成
至於十項傳票罪中,法官裁定八項沒有於服務終止時或在到期支付工資的限期內支付工資罪、沒有給予法定假日罪及沒有給予休息日罪,全部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