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勞工假看齊公假 顧問料增成本逾1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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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2-10 03:19

By: 無綫新聞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多名議員要求政府將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期看齊,若能看齊,全港「打工仔」就可享有十七天有薪假。

香港有不少「打工仔」一年只是放十二天,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期。是否可以放足十七天公眾假期,要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以今年公眾假期為例,「勞工假」不包括四月的復活節假期、五月的佛誕假期,以及在十二月,「勞工假」包括冬至或聖誕節其中一天,二十六日則不可放。

勞工處數據顯示,2011年第二季,全港275萬多名僱員當中,超過三成放「勞工假」,以低技術職業為主。

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多名議員要求將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期看齊。工聯會陳婉嫻表示:「越基層的、越低薪的、越勞動力最大的,偏偏工時長的,放假也少的。」

工黨李卓人則指:「我們工黨一定會為這件事提交私人法案,希望將十二日(法定假期)拉至十七日。」

自由黨張宇人認為:「不如可以享受公眾假期的員工,例如銀行、公務員,不如減了它(假期),剩下這個(勞工假),為何我又不說呢?對飲食業也沒有好處。」

政府經濟顧問預計,如果增加五天法定假日,會令全港僱主整體成本每年增加18.3億元。勞工處說,會將議員意見向勞顧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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