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清潔工偷婆婆近三萬 判社服令交回贜款

Court

publish: 2015-02-11 23:56

By: 無綫新聞

房屋署外判清潔商兩名女工,在屯門大興邨清潔一個空置公屋單位時,發現前住客朱婆婆藏在屋裡的2.6萬元,兩人遂偷走款項,還將其中8000元贓款與5名女工友分甘同味。

7名女工早前在屯門法院分別承認偷竊及處理贓物共15罪,今被判以社會服務令及交回贓款。

承認偷錢的首次被告歐瑞金、林連惠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須向事主朱婆婆償還2萬6600元;第三及第四被告魏艷妤、陸志芬則被判100小時社服令。餘下3名被告王霞、余雪梅及賴瑞容,則被判8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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