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用母證件過關 判監半年

Court

publish: 2015-02-15 21:29

By: 無綫新聞

31歲內地婦與家人來港遊玩,上月16日經香港前往澳門探望朋友,當日抵達碼頭時發現忘記攜帶證件,涉嫌使用其56歲母親證件成功出境,同日返港時始被入境處職員揭發,內地婦在沙田承認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罪,判監六個月。

來自遼寧的31歲被告楊靜,律師求情透露案發當日,其丈夫及母親等人到迪士尼遊玩,她則前往澳門探望朋友,惟抵達碼頭時才發現證件在丈夫身上,才使用母親證件出境,律師強調被告是合法來港,亦非使用母親證件作非法用途,望法庭考慮輕判。

裁判官相信事件是被告愚昧所致,認為她「愚昧得驚人,守法意識薄弱」,竟使用相差25年的證件妄想出境、明知犯案,遭揭發後更一度抵賴,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非使用他人證件作非法意圖,判處她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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