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電費高於標準 中電:須各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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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2-24 02:35

By: 無綫新聞

全港數以萬計劏房戶,多數被業主徵收高於電力公司標準電費的電價,但現時並無法例規管,中電承認無法獨力解決有關問題。

劏房業主為租戶設獨立電錶計算電費的情況很普遍,黃太一家四口住在100呎的劏房,租約無列明每度電收費。劏房單位住了三戶人,業主定期將電費單貼在大門。黃太四個月用了484度電,付1300多元電費,平均每度電收2.8元,比中電約1.1元高超過一倍。黃太對此感到無奈:「任他宰,要怎樣就怎樣,沒辦法。」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電費用累進制方法計算,幾間劏房加起來,用電量就比一般家庭高,業主有必要收貴一點:「集體加在一起一定是超標的,你既然租住劏房,你要了解劏房有這個弊端。」

中電《供電則例》規定客戶不可以轉售電力,但《供電則例》只是商業合約、不是法例,中電無權入屋調查。中電表示,過去四年僅接獲四至五宗相關查詢或求助,但往往因為舉證困難,所以未曾成功證實業主轉售電力。

為紓緩劏房戶的壓力,中電和非牟利組織合作選了深水埗兩間劏房,下月試裝獨立電錶,每個電錶安裝成本要數萬元。但中電市場及客戶服務業務部總監周立文亦承認,無資源獨力解決有關問題:「似乎各界都有它一些困難,我自己的看法,可能要各界坐下來協調,一個大家都覺得可行的方法,才可以。」

環境局與兩電有簽定利潤管制協議,但環境局指用戶轉售電力不屬協議範圍,目前亦難以通過立法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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