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羅允彤有善良一面但缺同情心 判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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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2-27 01:41

By: 無綫新聞

印傭Erwiana被虐待案,僱主羅允彤早前被裁定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等十九項罪名成立,早上被判監禁六年及罰款一萬五千元。

四十四歲僱主羅允彤由囚車押送到灣仔區域法院,她共有十九項控罪罪成,包括襲擊及刑事恐嚇Erwiana及另一名女傭八項刑事罪行,及十一項欠薪及欠假的傳票罪。

被告的女兒及Erwiana亦有到庭聽取判決。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兒子有皮膚敏感,因此對衛生要求相當高,又指出,案件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沒有出現用熨斗,鎅刀等武器傷害對方的情況,涉案工具隨手可得,顯示被告並非意圖傷人,亦沒有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永久傷害。

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來自被告之前聘用的家傭,信中指被告並沒有虐待她。

辯方表示明白案件嚴重,但希望法官判刑時能考慮被告的情況,包括案件已引起國際關注,部分傳媒的追訪將被告妖魔化,對被告和身邊的人造成困擾。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表示,被告持續傷害Erwiana,又恐嚇她令她不敢求助,直到她失去工作能力,還親自送她到機場,企圖掩飾事件。

雖然求情信顯示,被告有善良的一面,但寫這些信的家人和朋友只見到她另一面,認為被告對地位比她低的人缺乏同情心,而被告的兒子有敏感,並非犯案的藉口。

法官指,由於被告的控罪涉及兩名受害人及不同時段,部分控罪的刑期要分期執行,考慮所有求情理由後,判她合共監禁六年,罰款一萬五千元。

法官又特別提到,若外傭不需要強制與僱主同住,可避免類似Erwiana被虐待的情況。另外,外傭來港前欠下當地中介公司大筆中介費,所以即使工作不愉快,也一定要透過繼續工作來還債,認為香港及印尼當局需要檢視外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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