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的士司機早前入稟,指控佔中發起人等人煽動他人發動佔中、阻塞交通,導致收入減少,申請索償,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指示聆訊。
三名原告人分別索償六千多至一萬多元不等,司法常務官指示他們要於四月十五日或之前,將申索陳述書交予被告及法庭存檔。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等被告由律師代表應訊,他們要於六星期內呈交抗辯書,庭上透露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正等候申請法援結果。
早前,共有十一宗小額錢債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其中六宗已中止索償。今日排期聆訊的五宗案件中,有兩人缺席聆訊,案件遭剔除,各需繳付被告共二千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