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醉心舞踏 為生活運毒判囚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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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3-09 00:59

By: 無綫新聞

醉心舞蹈、夢想教小朋友跳舞的十八歲少女,為了賺錢應付生活及街舞表演的開支,聽從在夜總會認識的人指使去販運毒品「K仔」。

被告宋慧玲今於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被判入獄5年半。

法官指被告完成了幼兒教育文憑課程,夢想成為舞蹈教師,案發前在夜總會工作並在屯門兼職教跳舞,年僅18歲已可每月賺取20000元收入,生活過得不錯,卻干犯如此嚴重的罪行,令人可惜。

法官亦基於被告主動向警方透露寓所有更多毒品,相等於本案總毒品數量的百分之90,故給予她進一步減刑。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在樂富遭警員截查,被搜出身上藏有32.2克「K仔」,之後在其家中再撿獲另外274克,兩批毒品巿值合共7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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