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鐵超速1.7倍出軌 車長判囚3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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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3-08 23:02

By: 無綫新聞

輕鐵列車前年在元朗超速導致出軌翻側,造成82人受傷事故,涉事車長被判監三個月,緩刑兩年。

這宗輕鐵出軌事故發生在前年五月,出事列車是由天水圍天逸邨駛往元朗的761P綫輕鐵列車,駛至青山公路屏山段一個彎位時出軌,並撞塌電纜柱,八十二名乘客受傷。港鐵事後調查報告指,列車出事時的時速是40.9公里,較15公里車速限制超出1.7倍。

負責駕駛的三十歲車長馮仲文被控兩項涉及鐵路條例的控罪,他辯稱出事前暈了一會,否認控罪受審。其中一項故意危害安全罪早前裁定不成立,一項僱員疏忽罪則成立。

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過往有一次不小心駕駛的交通定罪紀錄。他的律師求情時指,案發後已被調往文職,不會再駕駛輕鐵,重犯機會低。而被告事後亦要看精神科醫生,受失眠及抑鬱困擾。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指,被告是經審訊後定罪,其造成的疏忽後果極之嚴重,亦看不到被告對八十二位乘客的受傷感到悔意,要判處監禁。考慮到被告是首次干犯同類罪行,判被告監禁三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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