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助夫洗錢 官令交出3653萬否則加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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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3-09 19:30

By: 無綫新聞

40歲內地婦高愛玲為協助在內地干犯層壓式騙案的丈夫,處理二億四千萬元的犯罪得益,於2008至2012年期間,利用23個本港銀行戶口清洗黑錢,她今年初在高等法院因洗黑錢及企圖洗黑錢罪被判入獄4年9個月。

法官今應控方要求頒下沒收令,下令被告需交出3653萬元黑錢,當中包括一個價值200萬的物業,若被告未能按時繳款,會以監禁6年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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