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反水貨客示威中,被警方拘捕的七名男女,其中三人被落案,早上提堂。全部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踏足屯門,案件押後至五月再提堂。
兩男一女被告早上由警車押送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其中兩名男被告均是16歲的中學生,被控一項襲警罪;一名21歲女被告就讀理工大學三年級,就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指案情嚴重,三名被告都比較年輕,行為令人失望。他又指留意到近期反水貨活動程度趨向嚴重,指出「過門都是客」,如果本港市民到外地都不希望遭遇到被告做出的行為。
全部被告獲准以三千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踏足屯門,法庭亦頒布命令限制他們晚上十一時至早上六時不能外出。三名被告亦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庭投訴被警察打,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五日再提堂,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
另外,一名被捕的十三歲少年獲准保釋候查,四月上旬要到警署報到。四人都是本月八日在屯門杯渡路輕鐵站橋底反水貨客活動中被捕,事件中一名警務人員及一名市民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