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佔領區襲港台記者 判囚四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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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3-24 20:49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在旺角佔領區襲擊港台記者,被判監四星期。

港台記者麥嘉緯去年十月在旺角佔領區採訪時,被一名56歲男子揮拳襲擊頭部,導致眼鏡飛脫,眼角要縫針,錄音器材損壞,被告承認傷人罪,裁判官相信被告有悔意,又指傷人案不適合緩刑或判社會服務令,要判具阻嚇性刑罰,以監禁六星期為量刑起點,判監四星期,另外要賠償麥嘉緯的眼鏡及錄音器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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