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交出去年十月佔領行動期間涉嫌毆打他的警員名單。
曾健超的司法覆核申請在高院聆訊,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在庭上表示曾健超是罪行中的受害者,有權知道涉事警員的名字。警務處亦有責任向他提供疑犯身份。他指警方早前已拘捕七名涉案警員,證明的確有嫌疑。
麥高義又指事發至今已六個月,調查未有進展。如果沒有七名警員的名單,曾健超難以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或民事控告。
而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就認為有關涉及案件的影片及相片看不清楚涉案人士的面孔。形容環境很暗及在遠處拍攝,僅看見七名警員的大概外觀。但可見不是每人都有出手襲擊曾健超,有人只是旁觀,認為警方有需要及有權繼續調查。
莫樹聯又指司法覆核的精髓是挑戰憲法及行政,必須涉及公眾利益,又認為這次是典型的私人索償案,不符合司法覆核要求。
法官聆聽雙方理據後,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