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噴漆兼打警員 要付維修費下月判刑

Court

publish: 2015-04-19 23:08

By: 無綫新聞

居住粉嶺的嶺南大學一年級男生,於1月11日凌晨在上水港鐵站近E出口的外牆,以黑油噴上「光復上水」字眼,遭途經休班警員發現並上前喝止,其後拳打休班警面部,導致警員受傷,最終被制服拘捕。他今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刑毀及襲警兩罪,押後至5月5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需支付維修費1000元。

辯方為18歲被告楊浩誼求情指,希望裁判官體恤被告血氣方剛,因被告為上水居民,對水貨客為家人及上水居民造成的不便及滋擾感到深惡痛絕。儘管撇開不說政府沒有做任何事協助居民重過平靜生活,但被告的表達方式始終不當,他已感到後悔。

辯方又指被告並非存心挑釁警方及挑戰警權,只是當時知道自己所做之事不當,被休班警員大聲吆喝時心很慌、欲逃走,在電光火石間襲擊警員,此次為單一事件,非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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