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正研究修改法例,用類似汽車定額罰款告票的制度向在公眾地方違例停泊單車的車主罰款。定額罰款罰單車的建議需要立法會修例。
單車泊位不足夠,很多市民都會隨處擺單車。在新建議之下,這些單車車主可能會吃「牛肉乾」。有市民認為:「我覺得都不是太阻礙路人。」亦有市民表示:「你見到『牛肉乾』在此,連車都不會取了,對吧?通常有時經過見到單車,警務處有貼張紙,要求你聯絡。那些人都不理了。」
身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鄧家彪認為,單車不同汽車,沒有車牌登記,難以檢控。
工聯會鄧家彪則指:「例如我發了一張『牛肉乾』於違泊的單車上,泊於街的單車價值一定並不很高,可能避免進一步所謂追究,可能我單車都不要。所以你不引入註冊制度,我想不到如何執行。」
至於如何先叫證據確鑿,鄧家彪認為也有很多灰色地帶:「如果用放蛇用監視的形式去阻止這些違泊行為的發生,要有很清晰的定義,何謂單車(違例)泊車。我就這樣放下單車,我放下多長時間?我是否一下車就等於違泊?」他認為,政府欠缺整體單車政策,應該先諮詢地區對定額罰款的看法,才提交上立法會審議。
鄧家彪又表示,要長遠解決單車違停泊問題,應該提供足夠的單車停泊處。又或者仿傚外國,由政府提供點到點租單車服務,減少私人單車停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