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佔中人群擲水樽 判監四周緩刑三年

Court

publish: 2015-04-28 23:40

By: 無綫新聞

男子涉佔中期間向人群擲水樽,判監四周,緩刑三年。

52歲無業漢於去年10月19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向人群擲水樽,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觀塘裁判法院今日判其監禁四星期,緩刑3年。

他早前否認指控,經審訊後被定罪,裁判官索取精神報告及背景報告後裁決。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無案底且精神有問題,亦指犯案是單一事件。裁判官就斥被告十分不智,犯發前更服用藥物,法庭擔心精神不穩的人會再犯案,但鑒於被告逾50歲,無案底,故相信他一時衝動才犯案,希望他汲取教訓。

被告早前另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他被捕時被發現袋內藏有一把17厘米長的刀,經審訊後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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