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的資訊科技公司老闆林樹圻,涉嫌於11年兩度收一名鄰居三隻勞力士名表,拿到拔萃男書院的舊生會拍賣,除承諾會將拍賣賺到的金錢交給友人,又聲稱可透過舊生會寫推薦信幫助他的兒子入讀男拔,以作為提供手表的回報。然而事後鄰居的妻子發現林給予的10萬元支票未能兌現,於是報警。林於去年1月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被判入獄九個月,緩刑十八個月。他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惟聆訊第3度押後至今天,因他沒有出庭,被高等法院法官下令撤銷上訴申請。
律政司一方指聆訊早前已押後了兩次,林第1次時指自己沒聘代表律師,需時閱讀文件,第2次又指要陪太太看醫生,要求押後,但今天沒有解釋決席聆訊的原因。因林提出上訴,直至上訴案完結前,他在裁判法院的3萬9千元保釋金都未能扣起歸還事主,事主擔心林欲拖延。
法官指案件一再押後,林亦沒有呈交任何詳細的上訴理據,認為他完全沒為上訴作任何努力,下令撤銷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