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內地審議中的國家安全法草案不能直接在香港執行,她又指,只要有三分二議員支持政改方案,方案的一些細節都可以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布上月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並就內容諮詢公眾。稿中兩次提及香港,其中說,維護國家主權是包括港澳同胞內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說,國安法需納入基本法附件以及進行本地立法,才能在港實施:「全國性的法律在香港實施是需經步驟,由中央政府諮詢特區政府,然後引入附件三才能實施。正如我剛才所說,只引入國家安全法是不足夠,仍然需要有法律,特別的好像二十三條提及的罪行是需要有法律來執行。國家安全是全個國家的事,在國土內的每一寸地都有責任維護國家的安全。」
另外,梁愛詩認為政改方案仍有修改的空間:「如果說一定要撤銷『831』的話,這些細節說甚麼都沒有用。如果大家同意,有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政改方案,而這某細節內大家能達成共識的話,我覺得都可以改。如他們(立法會議員)大家同意修改,公司票改個人票的話,理論上可以改。」
而被問到白票守尾門是否可行,她說有關建議並不在方案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