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顯聰阻差辦公及拒捕罪成 還押候判

Court

publish: 2015-05-08 00:20

By: 無綫新聞

警方去年10月嘗試在佔旺區清場, 與示威者衝突, 招顯聰被指衝擊警方防線和用腳踢一名高級警員。招顯聰今日在觀塘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和拒捕罪成,而襲警罪則不成立。被告去年擅闖軍營被刑緩刑令12個月,今次再犯事違法緩刑令。裁判官押後到5月22日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期間招顯聰須還押。

裁判官考慮所有證供認為招顯聰知悉警方當時設有封鎖線,並正執行清場行動,但繼續用身體和雙手衝擊,在警員勸籲下,依然繼續衝擊撞倒兩名支援的警員,是有意圖阻撓警員。

官亦認為招在被按地制服後仍然反抗,警員必須控制被告,以免其掙扎令更多人受傷,不認同辯方所指警使用過度武力。就襲警一罪,官認為當時人多擠迫,被告可能在無意下踢中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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