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顯聰佔旺涉阻差辦公兩項罪成 2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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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5-08 01:09

By: 無綫新聞

社運人士招顯聰於佔領行動期間,旺角清場時涉嫌阻差辦公,三項控罪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二日判刑。

其中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名成立。襲警罪就不成立。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阻撓警員,期間又被指撞向一名警長。裁判官認為,招顯聰知道警方當時設有封鎖線,並正執行清場行動,但繼續用身體和雙手衝擊。並在警員勸籲下,依然繼續衝擊撞倒兩名警員,是有意圖阻撓警員。

由於之前招顯聰曾擅闖解放軍營,被判緩刑。今次再犯是違反緩刑令,要還押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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