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辯稱剪髮防自殘 官質疑守則稱為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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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5-08 03:52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男性囚犯須剪短頭髮,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結,庭上法官質疑為何女性囚犯不用剪短頭髮,將押後頒布判詞。

一批社民連成員到高等法院聲援梁國雄,梁國雄四年前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定罪,判監四星期、被剪短頭髮。他刑滿後提出司法覆核,指只有男囚犯要剪髮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代表懲教署的大律師鮑進龍指,男性囚犯的風險較大,剪短頭髮是為了防止他們自殘,減低被其他人傷害及傷害他人機會。

不過,法官區慶祥指,任何的規限必須有一個不以性別劃分的大原則,例如男女囚犯入獄前一樣要搜身,只是在執行上要顧及性別,以不同方式進行,質疑根據懲教署要求男囚犯剪髮的理據,為何女囚犯不用。 區慶祥亦都質疑懲教署守則指出,剪髮是要保持囚犯的衛生、而不是他們的安全。

梁國雄代表大律師潘熙指出,男囚犯長髮並非特定明顯即時危險,不剪短,懲教署長亦不違反法定保障囚犯安全的責任,法例上亦沒有列明要剪頭髮。法官聽取雙方理據後,押後頒布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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