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材舖職員涉違商品條例罪成本月2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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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5-14 03:16

By: 無綫新聞

一名藥材舖職員未有說明花膠的價格單位,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等候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29日判刑。

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損害消費者權益,亦破壞香港購物城市美譽。案情指一名內地女子前年年底到銅鑼灣邊寧頓街一間藥材舖買花膠,但職員未有回應,是以每兩或每斤計算價錢,而價錢牌的單位標示太小,令女子誤以為花膠是以每斤計,最終買兩斤要付約一萬元,比她最初打算付的千多元,貴近10倍。

四個月後她再到該店佯稱買花膠錄下過程,向海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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