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歲內地男童聲稱在香港匿藏九年,向入境處自首,獲發28天「行街紙」,入境處表示,會先核實其身份,再決定是否要遣返。
12歲男童懷仔在外婆及律師等陪同下,到九龍灣入境處調查分科自首。入境處初步調查後,向懷仔發出28天行街紙。他外婆涉嫌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被捕,獲准保釋候查。
自首前,懷仔說過去九年在香港過著無證生活:「平時在家寫字,周六日就出去玩,看見警察就走,怕被人拘捕,想讀書和出來工作養婆婆和公公。」
肖友懷外婆周紹璇稱,懷仔在內地出生後遭親生父母拋棄,九年前借其他人的身份申請雙程證來港,之後一直匿藏家中。她指:「如果我將來不幸死了,你在這裡無證件,無辦法立足、無辦法生活。他說阿婆,如果出來自首行不行?我說不行都要求人幫我們,如果將來阿婆走了,你在這裡更慘。」
周婆婆又稱,男童在內地沒戶籍,其父母已很久沒和他聯絡,擔心若被遣返的話,內地都無親友照顧他。
協助他們的議員陳婉嫻指,兩婆孫早前從新聞得悉一名外籍女童墮樓身亡,揭發多年沒有身份證的事件,令他們決定自首。
入境處表示,非常重視有關案件,會先核實男童身份,並展開調查,亦會通報內地機關,以便聯繫其在內地的父母。入境處表示,完成司法程序後,考慮人道及恩恤理由才決定是否遣返,期間或就男童的教育事宜聯絡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