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自修生佔領時襲警罪成罰款四千元

Court

publish: 2015-05-25 22:26

By: 無綫新聞

一名18歲文憑試自修生涉嫌在佔領期間襲警,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四千元。

案情指被告郭穎生去年11月25晚,在旺角揮拳打中一名警員右臉及右耳,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指被襲警員及替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口供可信,但被告口供不被接納。裁定被告有意圖襲擊警員,襲警罪名成立。

但考慮被告只有18歲,是一名學生,又屬於初犯,加上案情並不嚴重,被襲警員身體亦無受傷。因此,被判罰款四千元,其中二千元是賠償警員,被打破眼鏡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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