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無標門牌號 申訴專員轟差估署執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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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5-28 02:12

By: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對樓宇標示門牌號數的規管執法不足。

全港有四千多條街道,法例規定街上每座樓宇都要標示門牌號數,但不少樓宇或地舖單位沒有這樣做,申訴專員公署指,這不只對行人及旅客不便,亦會影響公務人員,如消防、郵差執行職務。

主動調查後發現,負責執法的差餉物業估價署工作程序鬆散。沒有系統去巡查,職員只在外勤工作時,順道留意有否標示門牌,而按程序,發現沒有標示門牌,署方會先發警告信,之後發出具法律效力的標示命令,再不理會就可提出檢控。

過去六年,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出8540宗警告,但標示命令只有28次,有個案收過4次警告,才收到標示命令。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違規業主其實收到標示命令後,他們亦很快跟著命令,重新標示,但差估署又極少運用,這麼有效的執法工具,一般會發很多次的警告信,但當中的跟進又有延誤,以致我們提到,一個門牌也要跟進達年半。」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署方應制訂指引,將巡查工作列為必須執行的職務等,改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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