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發表網誌,建議制定條例規範建造業工程合約的付款安排,保障工人不會被「拖糧」。
建造業工人被「拖糧」的情況時有發生,陳茂波在網誌提到,2011年做的調查顯示,建造業界因爭議而出現「拖糧」,涉及的總額超過200億元,俗稱「判頭」的分包商情況尤其嚴重,被拖欠99億元,佔年度營業額約百分之12。
陳茂波表示,分包商即使已完成工作,但承建商仍可用未收到工程合約款項為理由,不付款予分包商,為了解決問題,當局正就《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諮詢公眾三個月,希望立法規範工程合約的付款安排,同時設立審裁機制,協助加快處理工程涉及的付款爭議,讓工人盡快取得薪酬,建議日後分包商完成工作後,可按法例提出付款申索,承建商要在六十天內發放中期進度付款,一百二十天內發放最終付款。
但建議不涵蓋私人樓宇或設施的翻新、保養和修葺合約,而五百萬元以下的小型新建造工程合約亦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