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建議各級公務員加薪,在薪酬趨勢淨指標之上額外加多至少0.5個百分點。
十八萬公務員和資助機構員工,本財政年度的加薪幅度,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參考薪酬趨勢淨指標後提出建議。高、中層公務員以薪酬趨勢淨指標為基礎,額外加0.5個百分點,加薪提高至百分之3.96和4.62。根據機制,低層公務員加幅與中層看齊,同樣加百分之4.62,較薪酬趨勢指標高出1.6個百分點。這個加幅還未計算部分公務員每年遞增薪點調升的薪酬。
政府沒有解釋額外調高加幅的原因,重申按機制考慮了六項因素,包括淨指標、政府財政狀況、職方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等,指做法完全符合既定機制。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代表利葵燕認為,政府回應他們部分訴求:「我覺得與我們原先的薪酬訴求有一個距離,對於與甲類物價消費指數(百分之)6.1,仍然有點相差。但今早行會的決定,意義是糾正今年薪酬趨勢調查『問題公司』的錯誤。另外一點是重返機制,真的體現整體一籃子因素考慮。」
商界背景的田北辰相信政府的做法與公務員士氣低有關:「政府有需要解釋今年為何額外加0.5(個百分點),我不一定反對,但要解釋原因是甚麼。」有關加幅並非最終決定,政府提出建議後會徵詢回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會作最後決定,然後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